第三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今天在京举行,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张泽生在“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分论坛上表示,食品添加剂是受《食品安全法》保护的,是正面的,是对人体有益的。
张泽生指出,《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6月1号开始实施,现在已经历时两年,在《食品安全法》当中对于食品添加剂的概念等都有论述。通俗来讲,食品添加剂叫做食品改良剂,跟添加物只是一字之差,但内容大大不同。食品添加剂是受《食品安全法》保护的,是正面的,是对人体有益的。 张泽生强调,要把握食品添加剂的先决条件。第一,既然是食品添加剂,一定是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证明是安全的。第二,食品添加剂要把握住有没有必要添加。如果没有必要添加,也是要动态管理的,进行淘汰。
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上,张泽生强调要把握三点内容:一是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这是由卫生部审批的;二是它的使用范围。尽量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所以规定了它的范围。如面粉、大米这类最原始的食品,尽量减少添加剂;三是添加量的问题。现在所谓滥用食品添加剂,可能是使用量和范围上没有把握。
张泽生介绍说,《食品安全法》第45条提到了食品添加剂的科学性,第46条提到了使用范围、使用量以及非法添加物质。他表示,若将《食品安全法》执行好,现在大部分的食品安全问题就不会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