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13日,商务部宣布依照我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这可以看做是中方对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轮胎实施特保案的反击。
当前商务部对案件进行审查,大约在10月底前宣布是否立案,立案后的6-8个月左右宣布出裁结果,立案后大约一年宣布终裁结果。若成立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或者限制进口、承诺征收等反补贴税
由于美国出口至中国的肉鸡量每年接近70万吨,占我国白羽肉鸡产量的12%,如果最终裁定美国肉鸡具有倾销以及补贴的贸易保护那么将对我国的肉鸡养殖行业是一个利好。但是由于进口量占到全国肉禽产量比例较小,整体为饲料消费增加贡献不到1%,因此对饲料需求影响相对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