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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全国人大代表葛明华:完善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建议


肉业网  http://www.chinameat.cn
2013/3/13 15:04:16  566点击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网购食品备受网络消费者的追捧,已成为一种时尚便捷的消费新方式,据调查,仅淘宝网食品店铺就多达60余万家,2011年食品类交易额达170亿元。网络销售食品正成长为食品市场新的增长点。电视剧《舌尖上的中国》进一步引爆了网络美食消费,据媒体报道,来自淘宝的数据显示,该纪录片首播5天来,淘宝零食特产的搜索量已近500万次,584万人在网络上寻觅美食,比往年同期大幅增长。纪录片中提到的“诺邓火腿”一周5次提价,“毛豆腐”的搜索量也增长了113倍。

    与此同时,针对网络食品安全的投诉也在快速增加,2012年央视315晚会公布网络购物投诉量排在第一位。另据无锡市五大高校250份大学生网购食品的问卷调查显示,购买到假冒伪劣网购食品的学生超过半数,仅有2.31%的学生对网购食品表示非常满意,32.91%表示比较满意。网购食品维权程序繁复,举证难,退换货需买方承担运费等因素,使得35.4%的学生会选择给予商家差评,降低卖家信用等级;40.8%的学生选择忍气吞声。

    究其原因是网购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立法漏洞,执法者面临执法尴尬。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七次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监督措施。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也只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职责进行了规定,但对作为特殊商品的食品安全管理未进行明确规定。

    目前网络食品经营的主要问题是无证无照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普遍存在,食品网商经营资格、食品来源、行为主体的责任无法得到有效监管,网购食品储存及配送不合规范,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普遍不高等。具体表现为配送食品生产日期标注模糊不清、超过保质期食品更改日期销售、食品中有异物、散装食品卫生不达标等。尤其是一些完全自制的手工美食,据有关调查,淘宝网内共有2500种“自制食品”,有些网络销售的自制食品甚至一个月能出货数千件。这些自制食品主要来自家庭作坊和小食品厂,大多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食品添加剂、厂址等信息。这些“三无”产品,一旦遇到质量问题,一些卖家甚至以买家保存不当等理由拒绝赔偿,给网购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为此,建议:

    1.加快完善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网购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加快制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互补,加快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入市门槛,加强网络食品经营实名制管理,实行网络食品经营电子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规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与网络食品经营者的责任义务,防控网络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净化网络食品市场,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有序和监督管理依法有据。

    2.整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信息,促成各部门共建食品安全数据库,公开生产企业经营信息数据。以政府牵头、部门共建的方式,通过各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企业的参与,加快建立一个综合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合作议事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异地协助取证、封存、拍卖、销毁和案件移送等的有机衔接,努力形成互联、互能、互动的网络食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的全方位监管合力,使之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更便捷、更有效,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编辑:中国肉业网.中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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