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起步较早,根据国家原内贸部规章于1996年率先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因为当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屠宰执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直到1998年1月1日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我县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力度,我县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才开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目前我县共设有生猪屠宰厂28个,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100%,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95%以上。这些定点屠宰厂基本上能够按照国家有关生猪防疫屠宰加工、检疫、检验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生猪屠宰加工,对检出的病猪及产品都能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了出厂肉品安全。同时,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和日常性的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使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自1998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食肉安全放心。
自我县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12年来,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尽管工作开展步履艰难,但许多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肉品质量显著提高。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全部经过肉品检疫和检验合格,既保证了鲜肉的市场供应,又有效地遏制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现象,保证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二是全县有26个屠宰厂是利用国有食品企业长期闲置的资产进行改造建设的,不仅使闲置资产得到了有效利用,而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安置了食品公司下岗职工100多人,保证了一方平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减少因私屠滥宰造成周边的环境污染,净化了环境。四是推动了我县畜牧业、畜产品加工业和肉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虽然我县的生猪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仍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屠宰行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管理难度比较大,致使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在节日期间尤为突出,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县生猪肉品市场秩序。
二是硬件投资不足,个别定点屠宰厂设施条件差,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行机械化屠宰,但由于资金不足,有个别定点屠宰厂的基础设施仍未等到有效改善。同时,部分生猪屠宰厂管理体制老化,迫切需要尽快进行改革改制。
三是在执法管理方面有关职能部门衔接不够,有时打击力度不是很到位,致使在执法中,阻碍执法、暴力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不法分子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继续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执法人员要加强业务法规的学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的影响,让老百姓了解生猪定点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社会监督。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组织机构,确保生猪市场秩序稳定
三是建立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国务院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国家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要求县商品流通主管部门与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生猪屠宰的管理工作。要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就要加强监管责任网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四是加快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推进机械化屠宰进程。加大对生猪屠宰厂的改造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机械化或半机械化作业。对债务负担过重的屠宰厂建议县政府在资金上予以支持,以提高我县生猪屠宰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