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人工授精站建立、疫病控制、器械清洗消毒、采精、精液品质检查、精液稀释、精液质量控制及分装、贮存、运输、输精、记录等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猪人工授精站、猪场和养猪专业户。
2 人工授精站建立
2.1 站点选择 位于配种范围的中心区域,交通方便,易于防疫。
2.2 基础设施建设 应建立采精室、精液处理室、猪舍若干间。
2.3 仪器设备配置 应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2.4 种公猪引进
2.4.1 应符合当地品种繁育和改良规划。
2.4.2 应来自于种猪性能测定中心或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畜)场,且具有出场合格证书。
2.4.3 种猪质量应达到以下要求:
2.4.3.1 滤精量100 mL以上;
2.4.3.2 精子活力0.7以上;
2.4.3.3 精液浓度2亿/mL以上;
2.4.3.4 健康无传染病。
3 疫病控制
3.1 疫病检测 定期检测猪瘟、口蹄疫、乙型脑炎、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细小病毒病等传染性疾病,及时淘汰隐形带毒(菌)的种公猪。
3.2 免疫注射 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状况,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认真搞好免疫注射。
3.3 定期驱虫 每年2次。
4 器械清洗消毒
4.1 使用前 须经彻底清洗和蒸煮消毒后,方能使用。
4.2 使用后 凡接触过精液的用具,应用中性肥皂或2%碳酸氢纳水溶液洗涤,再用温水冲洗干净,干燥备用。
5 采精
5.1 采精准备
5.1.1 采精室 应做好清洁卫生,保持通风透气,安静无干扰,防止地面溜滑。
5.1.2 公猪 清洗身体污物,保证体表清洁卫生。
5.1.3 器械 准备好集精杯(袋),以及进行精液镜检、稀释等所需的各种物品。
5.1.4 采精员 保持相对固定。着洁净工作服,剪短磨光指甲,充分洗涤消毒。
5.2 采精方法 常采用徒手采精法。
5.3 采精频率 成年公猪每周2~3次,青年公猪每周1~2次。
6 精液品质检查
应检查以下项目:
6.1 颜色与气味;
6.2 pH值;
6.3 精液浓度;
6.4 精子活力;
6.5 精子畸形率。
7 精液稀释
7.1 稀释液配制 根据精液保存期要求选择不同的稀释液配方,准确称量配方组份。
7.2 稀释倍数 根据原精液浓度计算应稀释倍数,确保稀释后每毫升精液含有效精子1.0亿以上。
7.3 稀释方法 将原精与稀释液同时置于30 ℃左右的水浴锅或恒温箱中,待原精与稀释液同一温时,将稀释液沿精液瓶(杯)壁缓慢加入到精液中,混合均匀。
8 精液质量控制
稀释后的精液应达到如下要求:
8.1 精子浓度每毫升精液含有效精子数≥1.0亿;
8.2 精子活力≥0.5;
8.3 畸形精子率≤15%。
9 分装、贮存、运输
9.1 分装
9.1.1 以40~50 mL为一个输精头份。
9.1.2 应在精液瓶(袋)上贴上标签,标明公猪品种、耳号、生产日期、保存有效时间、人工授精站名称等信息。
9.2 贮存 在16~18 ℃温度下避光贮存,每天应将精液容器倒置1~2次,同时清除过期精液,防止混杂。
9.3 运输 应将精液装入保温性能较好的装置内,防止温度变化过大和强烈震动。
10 输精
10.1 发情检查 输精员应检查母猪的发情状态,当发情母猪出现“静立反应”时,尽快输精配种。
10.2 输精配种 输精配种时,应缓慢将精液输入母猪子宫内,防止精液倒流,确保输入有效精子数40~50亿。第一次配种后8~12 h可进行第二次输精。
10.3 记录记载 输精完毕后,应做好配种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