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频道 政策法规频道 行业标准频道
品牌建设频道 企业综合频道 商务中心频道
数据中心频道 专题中心频道 互动中心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行政法规 → [文]国家林业局:今后“吃野味”将被法律追责

[文]国家林业局:今后“吃野味”将被法律追责


肉业网  http://www.chinameat.cn
2017/2/16 15:59:54  18点击

   针对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国家林业局正式回应:中国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

编辑:中国肉业网.中国  
 相关信息
对不起,该处暂无记录....
声明:此文未经我网许可,不得转载!否则我网有权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我网发布此文,只为给您做信息参考,请您慎重对待此文所发表的观点给您带来的任何影响和后果,我网对因此文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