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喂鱼低价收购大量病死猪,实则私开生猪屠宰的 “黑铺子”,出售的猪肉没有检验章,部分病死猪在收购时就已经发臭变质。案发后,执法人员从涉案的屠宰点及冷库内共查扣非法屠宰的猪肉10055公斤,猪头217公斤,涉案价值逾17万元。8月7日,浙江衢州市龙游法院依法对该起案件进行审理,并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贩卖病死猪肉的四农民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二年不等,并处罚金8000元到20000元。8月12日,该四名犯罪团伙收到了来自法院的判决书。
涉案的四人均是浙江龙游人,系农民户口。去年7月初,朱某动起了贩卖病死猪肉投入少回报高的歪脑筋,与金某合计合伙收购、加工病死猪予以销售赚钱。该二人找来了赖某,要其负责收购的病死猪屠宰和处理,并租用胡某的一间平房用做屠宰点,还租用了一个冷库。随后,朱某和金某开始在龙游、衢江等地农村大肆收购病死猪,通过数人介绍和直接与生猪养殖户联系,每天都有收购死猪,多的时候一天十几头,少的也有三、四头,收购时还谎称收购的病死猪是用来喂鱼的。其收购的基本上都是三四百斤重、病死或者难产而死的母猪,未经检验,部分病死猪在收购时内脏已经发臭,收购价也低至200元一头。事后,该二人将死猪运到租房内由赖某负责屠宰、加工死猪肉,而后又将切割好的死猪肉运至冷库进行冷冻待售。期间,胡某明知其被租用的房屋被用作非法的屠宰点,但仍为其提供场所。去年7月30日下午,龙游县商务局工作人员对该非法屠宰点进行突击检查,遂被查处。
案发后,执法人员从上述犯罪嫌疑人设立的非法屠宰点及冷库内,共查扣非法屠宰的死猪肉10055公斤,猪头217公斤,价格总计逾17万元。
8月7日,龙游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金某、赖某、胡某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等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朱某和金某系主犯,赖某和胡某系从犯。鉴于上述被告认罪态度良好,根据四被告人各自犯罪情节,遂对两名主犯朱某、金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0元;对赖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对胡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8月12日,龙游法院法官分别将刑事判决书送至四名罪犯,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