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外界曝光多起“瘦肉精”典型违法案件。
案例1:去年4月13日,新民市动监局按照群众提供的线索,检出卢屯乡小北村养殖户王某有4头肉牛含有“瘦肉精”。4月18日,新民市对涉案同群的79头肉牛实施了焚烧、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并处罚款4万元。新民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
案例2:去年2月27日,省畜牧局检出绥中县城郊乡西关村养殖户张某有1头肉牛含“瘦肉精”。2月28日,县动监局对该养殖户饲养的6头肉牛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3月8日,“瘦肉精”销售者李某投案自首。绥中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款2万元。
案例3:去年5月4日,省畜牧局根据群众匿名举报,在凌源市南街办事处城南村养牛户杨某饲养的肉牛中检出5例“瘦肉精。”5月11日,凌源市对杨某饲养的同群13头肉牛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凌源市检察院已对杨某提起诉讼,正待法院宣判。
案例4:去年5月,昌图县动监部门分别在养殖户宫某、张某饲养的肉牛中各检出2例“瘦肉精”,在对肉牛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并对养牛户张某、宫某各行政罚款3万元。昌图县人民法院判处宫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王某(张某之妻)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