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病死猪肉,还运到菜场去卖。近日,椒江的王江华等人因为收购加工病死猪,被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因销售病死动物而被判刑的,在台州尚属首例。
3月13日,农业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在全市病死动物整治排查中,发现三甲街道和平村一养猪场内有一头病死猪,立即举报到椒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但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已不见那头病死猪。
原来,这本该拿去处理掉的病死猪,被运到菜场去卖了。
据了解,这家养猪场的业主是薛某,当天他因病住院,就让小舅子范某看管养猪场。当薛某得知猪场有头死猪,便叫范某将其扔掉。
没想到,范某却以300元的价格,把死猪卖给了肉贩王江华。随后,王江华将死猪运到塘岸小区丁某家中,丁某在明知是病死猪的情况下还帮助王江华宰割,并收了1包玉溪牌香烟作为报酬。
当天下午,王江华将宰杀后的病死猪肉运到菜场去卖,被椒江动物卫生监督所当场查获。
经取样送卫生部门检测鉴定,该猪肉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人食用后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最终,椒江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王江华有期徒刑1年6个月,范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丁某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在台州,因销售病死动物而被判刑的,尚属首例。
据了解,对养殖等源头环节病死动物违法行为,今年我市农业部门进行了集中打击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查处动物卫生案件217件,其中病死动物相关案件19件。特别是今年全市病死动物案件司法衔接机制理顺后,市农业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及时捣毁了椒江、温岭等地的3个病死动物收购屠宰加工窝点。
“按规定,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就地掩埋,且覆土要求在1.5米以上。广大市民购买猪肉时,应到正规的市场或超市购买,同时还要辨认经营者所销售的猪肉,是否属于经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的猪肉。经过检疫合格猪肉的辨认方法是:猪肉胴体背面盖有蓝色长条的检疫合格印章,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市畜牧兽医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