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将遭严惩
肉业网 http://www.chinameat.cn 2007/6/27 10: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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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 针对日前广东省河源市发生含“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猪肉导致群众中毒事件,农业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总结前一段时期打击“瘦肉精”专项斗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加大对“瘦肉精”的打击力度。据介绍,11月7日,广东省河源市发生含“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猪肉导致群众中毒事件。经查,此次事件是由于“瘦肉精”生产经营厂家非法出售这种药品,广东省台山市中洋饲料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含“瘦肉精”的饲料,河源市两名个体养猪户非法使用含“瘦肉精”的饲料喂育肥猪而引发的中毒事件。
农业部为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一经发现生产、经营、使用盐酸克伦特罗,除严厉处罚外,还要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对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力度,采取普查、统检、抽查和跟踪监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管理。加强对养猪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生猪出栏前的卫生安全及残留检测,在当前生猪尿样检测的基础上,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抽检频率,切实加强对养猪企业的检查监督。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通报查处“瘦肉精”的案例,震慑不法分子,对于打击不力的连续发生“瘦肉精”中毒的地区予以曝光,并建议有关部门停运、停销违规地区的生猪,确保畜产品安全。据了解,《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规章明确规定禁止非法生产盐酸克伦特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这种药出售给非医疗机构和个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严禁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激素类药品。去年4月以来,农业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药监局五部门联合在全国展开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药品的专项斗争,打击了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的嚣张气焰。但是,一些违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顶风作案,悲剧时有发生。为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的有效监管,农业部正在组织研制饲料生产和养殖过程中违禁药品的快速检测方法,并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的打击力度。(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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