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对饲喂有“瘦肉精”的生猪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和南京市定点屠宰场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我国早已明令禁止“瘦肉精”在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使用,但禁而未绝,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极大困扰。中国肉类协会就此事向全行业公告如下:
一、全国肉类行业的屠宰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畜禽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质量关,杜绝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畜禽原料进入屠宰加工环节。
二、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肉类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把出厂质量关,杜绝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肉类食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
三、依照相关法律和质量安全标准,开展对采购、屠宰、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顿和处理。
四、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快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畜禽养殖基地,增强对原料供应的控制力,确保肉类食品安全。
五、积极开展肉类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肉类食品质量追溯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加强诚信管理,惩戒失信行为,严惩明知违之而为者,争做消费者信得过的合格供应商。
六、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对肉类产业链中“瘦肉精”等危害食品安全的问题进行治理整顿,欢迎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为创造中国优质肉类品牌而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