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建设搬迁产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根据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储土地的函》(南土函字【2013】002号)文件,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迎宾大道工业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为南国用(2008)第00396号工业用地(公司土地)。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原土地使用权证面积244.66亩,本次收储范围面积为 238.07亩(合158713.33平方米),剩余6.59亩土地为南高公路拓宽占用,不在本次补偿范围内。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将按照“综合用地24.78万元/亩、地面附着物11,859.51万元,合计17,758.88万元”的评估价将该宗用地进行收储。
2013年6月25日召开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煌上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着物的议案》。《关于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着物的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n.cn)。
2013年6月27日,公司与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在南昌县签署了《南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同》。公司目前暂未收到土地补偿款。
鉴于上述公司土地使用权被收储的背景,公司目前拟在公司拥有的另一土地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66号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投资8034.33万元用于扩建搬迁产能1.5万吨食品加工项目。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持续稳定发展,建成后公司将统一搬迁至新的厂区。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8034.33万元。
3、上述投资已于 2014 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在“年产2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的基础上建设搬迁产能的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66号
3、投资主体:本公司
4、建设周期:二年
5、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现有的食品加工基地受城市规划的影响面临整体搬迁,煌上煌为了响应市政府规划的如期实施,计划将现有的食品加工基地1.5万吨食品加工产能整体搬迁到小蓝经济开发区的小蓝中大道66号,即在募投项目的2万吨食品加工项目的基础上投资扩建1.5万吨产能的食品生产加工项目,最终形成年产3.5万吨食品加工的产能规模。
本项目预计需新增投资8034.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177.5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234.00万元和土地费用622.83万元。因大部分生产设备可以从原生产基地搬迁至项目实施地重新安装使用及与募投项目共享基础设施,故搬迁项目投资费用低于新建相同产能的投资。
三、项目实施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实施的目的
本次投资是公司受城市规划的影响面临整体搬迁,同时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实施在2万吨食品加工新建项目基础上追加建设投资扩产增容1.5万吨项目。通过一系列技术改造,使企业更能适应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企业更有竞争力。
市场风险: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未来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公司该产品产能释放的影响,产品价格的波动及市场竞争的加剧等等,影响到企业的盈利。
财务风险:项目建成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能否迅速发挥能力、市场开拓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不确定性,使项目能否及时回款和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资金运作风险。
管控风险: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达产后,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将提出更高的要求,经营、管理、自身运行机制的可行性、员工素质的适应性,都将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可能面临管理控制方面的风险。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实施搬迁扩建尚需一定时间,所以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的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关于在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建设搬迁产能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