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双汇集团上海分公司
肉业网 http://www.chinameat.cn 2013/1/17 8:31:06 1601点击
|
[ 企业信息 ]
公司名称:河南漯河双汇集团上海分公司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模式: 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 万 成立时间: 员工人数:人 研发部门人数:人 公司注册地:上海 主要经营地点:活畜禽养殖 公司地址:上海闵行区 主营行业:活畜禽养殖 主营产品或服务:猪肉 品牌名称: 主要市场: 主要客户群: 年营业额: 年出口额: 年进口额: 月 产 量: 厂房面积: 质量控制: 管理体系认证: 是否提供OEM代加工:否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公司简介:双汇集团[1]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目前总资产达200亿元,员工6万多人,年肉类总产量300万吨,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6位。 双汇集团始终坚持围绕“农”字做文章,围绕肉类加工上项目,依靠“优质、高效、拼搏、创新、敬业、诚信”的企业精神,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企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80年代中期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足1000万元,1990年突破1亿元,2003年突破100亿元,2010年突破500亿元,2011年达到503亿元。 双汇集团是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型食品集团,在全国15个省市建有20多家现代化的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在31个省市建有200多个销售分公司和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每天有8000多吨产品通过完善的供应链配送到全国各地。双汇集团在新加坡、韩国、菲律宾等国建立办事机构,开拓海外市场,每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1亿美元。 双汇集团坚持用大工业的思路发展现代肉类工业,先后投资40多亿元,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4000多台套,高起点、上规模、高速度、高效益建设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业为主,养殖业、饲料业、屠宰业、肉制品加工业、化工包装、彩色印刷、物流配送、商业外贸等主业突出、行业配套的产业群。 双汇集团坚持自主创新,打造创新型企业。双汇拥有国家级的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建立有高素质的产品研发队伍。围绕消费转型和产业升级,进行中式产品的改造、西式产品的引进、屠宰行业的精深加工,做出了200多种冷鲜肉、200多种调理制品、600多种肉制品的产品群,满足消费需求。 双汇集团坚持用现代物流业改造传统的屠宰业,率先把冷鲜肉的“冷链生产、冷链配送、冷链销售、连锁经营”模式引入国内,大力推广冷鲜肉的品牌化经营,实现热鲜肉、冷冻肉向冷鲜肉转变,传统销售向连锁经营转变,改变传统的“沿街串巷、设摊卖肉”旧模式,结束了中国卖肉没有品牌的历史,引导了行业的发展方向,双汇开创中国肉类品牌。双汇产品做到头头检验、系统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双汇集团实施集团化管控模式,按照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建立鲜冻品事业部、肉制品事业部、化工包装事业部、养殖事业部等,推行目标管理、预算管理、标准化管理、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和企业的信息化。企业先后通过ISO9000、ISO14001、HACCP等体系认证,实施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信息化控制。 双汇集团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每年消化1500万头生猪、70万吨鸡肉、17万吨淀粉、7万吨植物蛋白,年转化粮食1000多万吨,带动周边养殖业、饲料业、屠宰加工业实现产值600多亿元,间接为170多万农民提供了就业。 “十二五”,双汇集团发展目标是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久双汇,使双汇集团成为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到“十二五”末,肉类总产量将达到600万吨,销售收入将突破1000亿元,双汇将成为世界最有竞争力的国际化大型企业集团。
[ 联系人信息 ]
联系人:王伟男 部门: 职位:市场总监助理 联系电话:021-89784567 传真: 手机: 所在地区: 街道地址:上海杨浦区 邮政编码:200433 电子邮箱:415232136@qq.com 公司网址:http:// |
文章来源:上海市(沪) 文章编辑: 【查看评论()】 |
【进入论坛】【进入博客】【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详细... ]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 详细... ]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
|
|
|
声明:此文未经我网许可,不得转载!否则我网有权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我网发布此文,只为给您做信息参考,请您慎重对待此文所发表的观点给您带来的任何影响和后果,我网对因此文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