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绿色食品活体生猪的验收要求
① 验收绿色食品活体生猪时,必须是来自于本公司的绿色食品活体生猪养殖场,并查验生猪《检疫证》、《备案猪场供货证明书》是否齐全,证件不齐者拒收。并填写《生猪验收记录》、《宰前检疫记录》。
② 绿色食品活体生猪应有单独的圈舍存放,并在圈舍挂上标识牌,标识牌应醒目,标明“绿色食品活体生猪”。
2、 绿色食品生猪屠宰加工过程的操作要求
① 猪只送宰时,不同养殖场的绿色活体生猪在不同的时间段、不同班次分开宰杀,并挂牌标识,前后加工时间隔30分钟以上,以免混淆;
② 在分割加工时,不同养殖场的绿色食品猪肉,也应分时间段、分班次进行分割,并挂牌标识,前后加工时间隔30分钟以上,以免混淆;
③ 在包装时,不同养殖场的绿色食品猪肉,也应分时间段、分班次进行包装,并并挂牌标识,前后包装时间隔30分钟以上,以免混淆;在产品包装上标明是否是绿色食品。
④ 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应按HACCP体系要求作好各种加工记录和宰后检验记录;
⑤ 在生产绿色食品猪肉时,应严格按照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的要求作好车间卫生消毒工作,避免交差污染。同时作好各种卫生消毒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