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2013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帮发生,让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两节特别是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节庆期间食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加强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农业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对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蔬菜、水果、畜产品、生鲜乳、水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要坚决打击非法添加和药物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种植业要突出豇豆、芹菜等品种,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的治理,严厉打击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畜牧业要突出生猪、肉牛、肉羊、禽类等品种,抓好“瘦肉精’’监管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防止出现反弹;同时要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加强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渔业要突出鳜鱼、大菱鲆、乌鳢等品种,抓好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问题。各地农业部门在两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监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快速响应,依法处置,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安全生产消费
节日期间,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治理整顿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常识,积极引导生产消费,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销售,保障城乡居民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