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围
用于官方控制食品二氧(杂)芑(PCDD/PCDF)含量水平,和食品中二氧(杂)芑相似物多氯联笨含量的判定的样本,应该依据以下方法采集。采集的样本总量应该考虑到其能够代表采集的那一批或者分批货物。配合委员会第(EC)466/2001号法令中制定的最高水平,在设定食晶中某种污染物的最高水平时应该基于实验室的制定水平而制订。
2、定义
批:官方确认具有相同品质,如:原产地、卫生证书、包装形式、包装、签字或标记等(在运输的是鱼或水产的情况下,也包括鱼的大小),并且同次运输的食品。
分批:为了适合采样方法而指定的一大批中的一部分。每一分批在物理上是分开的并且是可辨认的;
增量样本:从一批或分批的同一个地方采集的一定数量的物质。
样本总量:从一批或分批采集的所有增量样本的总和。
实验室样本:提供给实验室的样本总量中有代表性的部分/数量。
(1)世界卫生组织有毒等价因素表格,用于基于1997年6月15-18闩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会议为人类的自然野生动物提供的多氯联笨、PCDDs、PCDFs的有毒等价因素而制定的人类风险评估。 ┌────────────┬────┬───────────────┬────┐ │同属物 │有毒等价│同属物 │有毒等价│ │ │因素值 │ │因素值 │ ├────────────┼────┼───────────────┼────┤ │Dibeazo-p-dioxins(PCDDs)│ │Dioxin-likePCBs+Mono-orthoPCBs│ │ │ │ │Non-orthoPCBs │ │ │2,3,7,8-TCDD │1 │PCB 77 │0.0001 │ │1,2,3,7,8-PeCDD │1 │PCB 81 │0.0001 │ │l,2,3,4,7,8-HxCDD │0.1 │PCB 126 │0.1 │ │1,2,3,6,7,8-HxCDD │0.1 │PCB 169 │0.01 │ │1,2,3,7,8,9-HxCDD │0.1 │ │ │ │1,2,3,4,6,7,8-HpCDD │0.01 │ │ │ │OCDD │0.0001 │ │ │ │Dibenzofurans(PCDFs) │ │Mono-orthoPCBs │ │ │2,3,7,8-TCDF │0.1 │PCB 105 │0.0001 │ │l,2,3,7,8-PeCDF │0.05 │PCB 114 │0.0005 │ │2,3,4,7,8-PeCDF │0.5 │PCB 118 │0.0001 │ │1,2,3,4,7,8-HxCDF │0.1 │PCB 123 │0.0001 │ │1,2,3,6,7,8-HxCDF │0.1 │PCB 156 │0.0005 │ │1,2,3,7,8,9-HxCDF │0.1 │PCB 157 │0.0005 │ │2,3,4,6,7,8-HpCDF │0.1 │PCB 167 │O.0000l│ │1,2,3,4,6,7,8-HpCDF │0.01 │PCB 189 │0.0001 │ │1,2,3,4,7,8,9-HpCDF │0.01 │ │ │ │OCDF │0.0001 │ │ │ ├────────────┴────┴───────────────┴────┤ │缩写: T=四磷酸钠(鱼); Hx=六; Hp=七; O=八: CDD=氯苯氧化芑 │ │ (chlorodibenzodioxin):CDF=氧芴;CB=氯联苯(chlorobiphenly) │ └──────────────────────────────────────┘
3、主要条款
3.1 个人的 应该由指定的有会员国授权资格的人采样。
3.2 被采样的材料 . 需要被检验的每一批货都必须被分别采样。
3.3 要采取的预防措施 在采样和实验室样本的准备过程中,必须采取能够预防任何可能影响二氧(杂)芑和二氧(杂)芑相似物多氯联笨的含量,影响分析制定或使样本总量不具有代表性的预防措施。
3.4 增量样本
实用的增量样本应该取自于那一批或分批的不同地方。如果有变动,则要记录在下面3.8所提供的记录上。
3.5 样本总量的准备
样本总量是由所有的增量样本构成的。其至少不能少于1千克,除非特殊情况。如:当一个包装都被当作样本时。
3.6 样本总量在实验室内由于被迫、保护和判定目的的分割 用于被迫、保护和判定目的的实验室样本应该取自于质地均一的样本总量,除非这与会员国的采样法规有冲突。实验室样本的大小必须至少能够用于建立分析副本。
3.7 样本总量和实验室样本的包装与运输
每份样本总量和实验室样本都应该被放在一个干净、整洁、并充分防止污染的容器内,并防止被容器内壁吸收和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为了避免在运输或储存时样本总量和实验室样本的构成的改变,应该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
3.8 样本总量与实验室样本的封条与标签
每份由官方使用的样本都应该遵照会员国的法规在采样地点封口并贴上标识。每次采样都必须留有记录,以区分每一批货物,并对日期和采样地点,以及任何有助于分析的信息作好记录。
4、采样计划
所提供的采样方法应该能够确保样本总量能够代表被控制的那批货物。增量样本的数量:
如是是牛奶或油类,可以在所给批中假设分布均匀的可能被污染的点,这要能够采集3份增量样本以组成样本总量。要给出批号等参考信息。对于其它产品,从每批采集的增量样本数量最少应该如表1所示。
样本总量是所有增量样本的总和,应该不少于1千克(请参照3.5)。增量样本都应该有相似的重量,每份增量样本的重量不得少于100克。增量样本的重量依赖于批次中的微粒。如有变更,则要记录在上面3.8中所提到的记录中。根据委员会1997年10月27日的97/747/EC号决议中确定的由理事会96/23/EC号指令提供的监督某些动物产品的某些物质和残留的采样水平和采样频率,鸡蛋的采样量应该是最少12个鸡蛋(对于大批散装和分包装的批次,请看表1和表2)。
表一
每批采集的增量样本的最少数量: ┌─────────────┬─────────────┐ │ 本批重量(公斤) │ 增量样本的最少数量 │ ├─────────────┼─────────────┤ │ <50 │ 3 │ ├─────────────┼─────────────┤ │ 50-500 │ 5 │ ├─────────────┼─────────────┤ │ >500 │ 10 │ └─────────────┴─────────────┘
如果本批次是分别包装,那么构成样本总量的包装数量标在了表二中.
表二
如果本批次是分别包装,构成样本总量的包装(增量样本)的数量: ┌────────────┬───────────────┐ │ 本批次的包装或单位数│ 要采集的包装或单位数 │ ├────────────┼───────────────┤ │ 1,25 │ 1个包装或单位 │ ├────────────┼───────────────┤ │ 26-100 │ 约5%,至少2个包装或单位 │ ├────────────┼───────────────┤ │ >100 │ 约5%,最多10个包装或单位 │ └────────────┴───────────────┘
5、控制制实验室分析的实验室样本必须有分析副本,一旦第一份样本的分析结果低于或高于最高水平的20%以上,就要分析样本副本,并计算结果的均值。如果第一份样本的分析结果低于最高水平的20%,这批货则视为可接收,或者如果均值构成了欧盟第466/2001号法规中规定的单个最高水平,则有必要分析样本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