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首    页  |   新闻频道  |   法规频道  |   标准频道  |   品牌频道  |   综合频道  |   商务频道  |   数据频道  |   专题频道  |   肉业论坛  |   肉业人博客  |   肉业企业博客  |   网上留言  |   网站建设
会员
专区
行业投诉
援助中心
有关行业投诉、需求、困难我们竭诚为您提供援助!
010-62255378    hsh74@sohu.com
网站
建设
 [域名申请[虚拟主机[企业邮箱]
 [网站制作[网站推广[先行者e网]
政策法规频道
政策法规    
 全国肉制品加工10强 更多
广告
双汇集团
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雨润集团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得利斯集团
四川省福元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全国生猪屠宰10强 更多
广告
双汇集团
雨润集团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千喜鹤构建绿色肉品产业链 成就高端市场领跑者!
河南志元食品
四川省福元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全国牛屠宰10强 更多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爱伲农牧集团
沈阳绿丰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宏福集团
雨润集团
山东臻嘉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
 全国羊屠宰10强 更多
内蒙古小肥羊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苏尼特肉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草原兴发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旗羊羊贸易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法律 → 文章内容

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肉业网.中国     http://www.chinameat.cn     2009-6-11 12:23:42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为在审理侵犯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依法保护驰名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第二条  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一)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

    (二)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

    (三)符合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抗辩或者反诉的诉讼。

    第三条  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不予审查:

    (一)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立不以商标驰名为事实根据的;

    (二)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而不成立的。

    原告以被告注册、使用的域名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由,提起的侵权诉讼,按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以证明其驰名的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无需考虑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即足以认定商标驰名的情形除外。

    第五条  当事人主张商标驰名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下列证据,证明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时,其商标已属驰名: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

    (二)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

    (三)该商标的宣传或者促销活动的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域范围;

    (四)该商标曾被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享有的市场声誉;

    (六)证明该商标已属驰名的其他事实。

    前款所涉及的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方式等,包括其核准注册前持续使用的情形。

    对于商标使用时间长短、行业排名、市场调查报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是否曾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等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认定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客观、全面地进行审查。

    第六条  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对其在先未注册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第七条  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前,曾被人民法院或者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驰名的商标,被告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定。被告提出异议的,原告仍应当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事实,不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自认规则。

    第八条  对于在中国境内为社会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原告已提供其商标驰名的基本证据,或者被告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予以认定。

    第九条  足以使相关公众对使用驰名商标和被诉商标的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使用驰名商标和被诉商标的经营者之间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联系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容易导致混淆”。

    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第十条  原告请求禁止被告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告驰名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作出裁判:

    (一)该驰名商标的显著程度;

    (二)该驰名商标在使用被诉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的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

    (三)使用驰名商标的商品与使用被诉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之间的关联程度;

    (四)其他相关因素。

    第十一条  被告使用的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原告驰名商标,构成侵犯商标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判决禁止被告使用该商标,但被告的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

    (一)已经超过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请求撤销期限的;

    (二)被告提出注册申请时,原告的商标并不驰名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请求保护的未注册驰名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三条  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十四条  本院以前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文章编辑:中国肉类协会-中国肉业网编辑     【查看评论()
进入论坛】【进入博客】【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详细... ]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 详细... ]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信息
声明:此文未经我网许可,不得转载!否则我网有权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我网发布此文,只为给您做信息参考,请您慎重对待此文所发表的观点给您带来的任何影响和后果,我网对因此文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全国鸡屠宰10强 更多
圣农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永达食业
山西粟海集团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双汇集团
春雪食品
河南大用集团
雨润集团
 全国鸭屠宰10强 更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塞飞亚股份
兖州市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至真集团
华英集团
 全国鹅屠宰10强 更多
阜新市美中鹅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天歌鹅业发展有限公司
 全国兔肉加工10强 更多
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全国畜禽屠宰机械5强 更多
吉林省艾斯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兴业肉类机械有限公司
 全国肉制品加工设备5强 更多
杭州艾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凯宏肉类机械有限公司
 全国肉食配料5强 更多
广东汇香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昆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菲利特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肉食包装5强 更多
银牌会员
河北省东光县王喇新型包装材料厂
保定太行肠衣有限公司
 其它 更多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
合作媒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商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卫生部   国家发改委   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审计署   美国动植物检疫局   联合国粮农组织   美国牛肉生产者联合会   美国肉鸡委员会   美国猪肉生产者委员会   美国家禽与禽蛋委员会   美国禽蛋委员会   世界家禽学会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CCTV乡约   中国供求网   新疆肉牛网   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   第一食品网   中国农业网站排行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网   畜牧网   中国食品网   中国食品产业网
中国食品工业网   中国食品质量报   中国食品药品网   齐鲁食品网   四川省猪肉出口商会   中国畜牧业协会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新疆畜牧科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合作媒体
专网 中国猪肉网   中国牛肉网   中国羊肉网   中国鸡肉网   中国鸭肉网   中国鹅肉网   中国鹌鹑肉网   中国鸵鸟肉网
中国鸽肉网   中国兔肉网   中国驴肉网   中国马肉网   中国鹿肉网   中国蛇肉网   中国骆驼肉网   其它
专网
各省网 北京肉业网   天津肉业网   河北肉业网   山西肉业网   内蒙肉业网   辽宁肉业网   吉林肉业网   上海肉业网   江苏肉业网   浙江肉业网   安徽肉业网   福建肉业网   黑龙江肉业网
江西肉业网   山东肉业网   河南肉业网   湖北肉业网   湖南肉业网   广东肉业网   广西肉业网   海南肉业网   重庆肉业网   四川肉业网   贵州肉业网   云南肉业网   西藏肉业网
陕西肉业网   甘肃肉业网   青海肉业网   宁夏肉业网   新疆肉业网   香港肉业网   澳门肉业网   台湾肉业网
各省网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咨询服务    |     网站建设    |     手机网建设    |     B2B服务    |     招聘专区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2001-2018 中国肉业网.中国    Copyright © 2001-2018 chinameat.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法律负责人:刘顺章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