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首    页  |   新闻频道  |   法规频道  |   标准频道  |   品牌频道  |   综合频道  |   商务频道  |   数据频道  |   专题频道  |   肉业论坛  |   肉业人博客  |   肉业企业博客  |   网上留言  |   网站建设
会员
专区
行业投诉
援助中心
有关行业投诉、需求、困难我们竭诚为您提供援助!
010-62255378    hsh74@sohu.com
网站
建设
 [域名申请[虚拟主机[企业邮箱]
 [网站制作[网站推广[先行者e网]
新闻中心频道
行业资讯    放心工程    部委动态    肉食文化    本网动态    肉类协会    企业建站    人物访谈    
 全国肉制品加工10强 更多
广告
双汇集团
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雨润集团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得利斯集团
四川省福元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全国生猪屠宰10强 更多
广告
双汇集团
雨润集团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千喜鹤构建绿色肉品产业链 成就高端市场领跑者!
河南志元食品
四川省福元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全国牛屠宰10强 更多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爱伲农牧集团
沈阳绿丰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宏福集团
雨润集团
山东臻嘉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
 全国羊屠宰10强 更多
内蒙古小肥羊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苏尼特肉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草原兴发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旗羊羊贸易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肉类协会协会动态 → 文章内容

中国肉类协会关于严格防控猪链球菌病疫的紧急通告


中国肉业网.中国     http://www.chinameat.cn     2007-5-29 9:29:00

    
中国肉类协会文件
 
中肉协(2005)14号
 
 

关于严格防控猪链球菌病疫的紧急通告
 
各省、市、区肉类协会、各大区办事处、各专业委员会、肉类协会各会员企业:
    近期,四川省局部地区相继发生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以来,协会一直对其密切关注。猪链球菌病为人畜共患疾病,对人类生命健康和畜牧业发展是一种威胁。
    据香港卫生防护中心资料报导,香港于去年5月至今的猪链球菌感染个案为11宗。我国大陆上世纪90年代后期江苏省局部地区曾发生过此类疫情导致多人死亡。事隔7年时于伏夏,在四川资阳市和内江市一些地区再次发生感染疫情。据国家卫生部新闻办和四川卫生厅通报,从6月24日至7月31日止,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例181例,死亡34例。据农业部报导,截止7月25日,死亡生猪为469头,山羊1只。经调查反映,这批人感染的病例为散发,病例分布在26个县(市、区)、102个乡镇、170个村,病人全部为农民。疫情呈散状分布,均发生在生猪散养户和未经检疫的自宰户、私宰户。目前,规模养猪场猪群和规模化屠宰厂均尚未发生感染。
    为严格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扩散,中国肉类协会特向肉类行业发出如下紧急通告:
    一、要严格防控在养殖、屠宰、加工、运输、批发、储藏、销售等生产和流通链中,违反动物防疫和肉类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行为。
    二、要加强对企业自有养殖场和定向合同养殖场猪群的防疫工作。伏夏中要降低猪群的饲养密度和注意猪舍通风,要切实做好对种猪、仔猪、育肥猪进出栏的隔离防疫和护理、消毒,减少各种应激因素,增强猪群抵抗力。
    三、要严控准入关,加强查证验证。严格遵守市场准入制,严禁从发病地区调入生猪及肉类产品进入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厂(场)、制品加工厂、动物产品经营性冷库和肉类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场、超市及餐饮企业、集团伙食单位。对病死猪、粪便、污物要严格按照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要严格对作业场地、运输车辆、器具用具作清洁消毒。
    四、要加大对生猪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力度,严防在猪及猪肉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性、接触性污染,坚决执行生熟分开,贯彻落实HACCP 体系的规则,严把肉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关。
    五、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猪链球菌病的防治工作。发现疑似或不明原因的猪只死亡不得隐瞒,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和处理。为方便专业养殖场、屠宰厂(场)肉类制品厂、经营性冷库、肉类流通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实际操作,现将上海市肉协《猪链球菌病的检疫检验与防治》专辑转发附后,供参考。
 
 
附件:《猪链球菌病的检疫检验与防治》
 
                                  二OO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
猪链球菌病的检疫检验与防治
 
林荣泉   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顾问
 
    1 猪链球菌病的病源体及人猪感染途径
    1.1 病源:链球菌作为致病菌广泛存在于包括猪在内的大多数动物。在高倍显微镜下可见多数小形球菌排列相连成链状,无鞭毛,不能运动,有荚膜。美兰或革兰氏染色为革兰氏阳性球菌。采用心血及实质器官(肾、脾、肝)抹片染色镜检培养可见G球菌。从分类角度讲,可分ABCDEFGHKLMN共计十二族。由于链球菌种类很多,经有关部门鉴定,导致猪链球菌病的病源体为C族,兽疫动物型,其病菌为溶血性链球菌。根据链球菌对红血球的溶血作用可分为乙型、甲型与丙型三大类。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能使血球溶解后呈现透明环状。致病的链球菌多数属此类,在患病动物排泄物中可检出。甲型在培养基内现绿色溶血环。丙型不能溶血,对人体致病力微弱。对人体致病的溶血性链球菌均属A族和C族,可引起传染。
    1.2 链球菌对人猪感染的途径
    1.2.1 创伤感染:病源体进入皮肤真皮内的淋巴间隙,细菌繁殖引起皮肤病灶(痈)脓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丹毒。一旦进入血液可导致发高热、败血症状1-3天死亡。
    1.2.2 呼吸道感染:病源体侵犯上呼吸道粘膜能引起原发性的肺炎、支气管炎、小叶性肺炎,并能自肺侵入胸膜发生脓胸或转移脑部,由发生脑膜炎或脑溃疡,在数小时内致死。
    1.2.3 病菌自咽喉侵入,通过扁桃体隐窝进入机体,引起扁桃体周围溃疡、咽喉炎症,通过血流侵入深入组织,可发生败血症直接死亡。感染局部表现为心内膜炎、脑膜炎或关节炎。
    1.2.4 病菌感染耳孔,自中耳或乳突的感染蔓延后也可引起脑膜炎与脑溃疡致死。
    1.2.5 溶血性链球菌多为其他细菌性疾病及病毒疾病的继发性入侵,病猪均并发诸如猪瘟、猪肺疫、猪丹毒、猪流感等传染病致死。
 
    2 宰前检疫应掌握三个技术要点
    2.1 掌握流行特点与传播方式
    2.1.1 猪链球菌病的流行季节,以4-10月份的夏秋季节发病率较高,重点在7-10月份,春冬季发病较少。
    2.1.2 该病流行迅速,来势凶猛,邻近猪场往往一个接一个呈快速扩散蔓延趋势。病死猪的胴体、内脏、血污会引起跳跃式的流行。从开始发病到流行结束的周期为二至三周,流行高峰则在发病一周后出现。
    2.1.3 易感性:该病不分猪的品种、年龄、性别、均可感染。但在老的疫区多呈局部或散发性流行。三至五周龄的幼猪和架子猪发病较多。大猪、哺乳猪、母猪发病较少。
    2.1.4 自愈和治愈的病猪有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但貌似恢复健康的生猪在一至二个月内仍然带菌且有感染力。
    2.1.5 大面积流行时的发病率高达90%,如不经任何治疗,自然死亡率可达80%以上,多数因为突然发生心内膜炎致死。如加强防治措施后的死亡率也达10%左右。当转为亚急性、慢性时死亡率就明显下降。
    2.2 掌握临床的特征性症状是鉴别该病的关键
    2.2.1 猪链球菌病的潜伏期较短(6-18小时),发病率高达90%,体温高(41-42℃以上),死亡快。发病症状类似急性猪丹毒、猪肺疫、猪流感,而且易继发,应注意鉴别诊断。
    2.2.2 按临床特征和病程长短可以分为败血型(最急性与急性型)和关节型(亚急性与慢性型)二个类型。
    2.2.2.1 败血型宰前临床的主要症状:
    最急性往往未见任何明显症状就突然倒地死亡,即当天食欲正常次日清晨就倒地死亡。有的少食,不食后即死亡。急性主要症状是高热41-42℃不退,呈稽留热,病猪精神萎顿,眼结膜充血潮红流泪,眼角有浓性分泌物,流鼻涕,初为浆液性,后变为粘液性灰白色鼻涕。呼吸急促困难,头偏向左侧,双目凝视,离群独居,有喘鸣音。尿液呈红色,似血尿状,大便秘结。
    2.2.2.2 关节型主要症状:
    急性未死亡的病猪就转为关节型,病猪一肢或数肢关节肿胀,多在膝部以下的肘、腕、膝、跗关节,有疼痛感。经过一段时间能恢复自愈。
    2.3 与猪丹毒、猪肺疫、流行性感冒的鉴别
    2.3.1 慢性猪丹毒呈上部髋关节肿胀,而链球病是膝下部关节肿胀,由于疼痛部位不同,所以卧倒或站立的姿势也各不相同。
    2.3.2 急性猪丹毒二眼清亮有神,停立时背腰拱起,与猪链球菌病的症状有明显的区别。
    2.3.3 急性猪肺疫咽喉、颈部肿胀,严重呼吸道感染和脓性结膜炎,未见血尿与便秘现象。
    2.3.4 猪流感眼鼻流出粘性带有血色的分泌物,这些特征性症状都可以和败血型、关节型的猪链球菌病加以鉴别诊断。
 
    3 宰后检验应掌握三个技术要点
    3.1 败血型猪链球菌病的宰后剖检病理特征
    3.1.1 最急性、急性病例的剖检特征
    3.1.1.1 血液、头部与体表皮肤的病变特征:血液凝固不良,呈暗红色。头部和颈背部的颌下淋巴结、颈疹淋巴结肿胀、脓肿较为常见,鼻纵膈充血出血,体表皮肤呈隐性弥漫性红染,急性型的体表胸、腹、四肢下端呈紫斑状出血。鼻端、唇、耳尖呈兰紫色,有的病例可见背、臀部成片状弥漫性充血与暗紫色出血斑点。
    3.1.1.2 脂肪肌肉病变特征:脂肪呈淡色红染,急性者红色加深,肌肉色泽呈深红色缺乏光泽。
    3.1.1.3 淋巴结的剖检病变特征:法定剖检的乳房、股前、肩胛前、   淋巴结、肺门淋巴结、支气管淋巴结可见充血肿胀,切面隆起有少量出血斑点,有的呈现紫色血块状。
    3.1.1.4 胸腹腔肠系膜淋巴结与脏器的剖检病理特征:胸腹腔内有大量淡黄色透明液体似啤酒状。脏器粘膜上有一层糠麸样纤维蛋白附着物,与肝脾大网膜粘连,呈延展性索状,挑起不断。心肌变性、色淡、粘软,缺乏弹性,心包积液呈啤酒色,心耳冠状沟有出血点。肝脏肿大3-4倍,肝的浆膜表面附有绒毛状纤维蛋白附着物。肺脏充血,切面有液体流出,为间质性水肿。胆囊水种剖检可见胆囊粘膜增厚水肿,紧贴脏面,呈胶冻样。肾脏充血肿胀,包膜不易剥离,肾皮质部有斑点状出血,剖检肾脏有紫红色血液流出。脾脏肿大柔软似泥浆状,有的脾脏边缘有隆起的出血性梗塞。胃粘膜及肠道局部粘膜见弥漫性出血。
    3.1.1.5 喉头与气管腔的剖检病理变化特征:喉头会厌软骨呈炎性水肿,气管与支气管充血,管腔内有白色或淡红色泡沫状液体。
    3.2 亚急性、慢性关节型猪链球菌病的剖检特征:可见膝部以下各关节明显肿胀,剖检有淡黄色浆液浸润。其它如体表皮肤、胸腹腔脏器见有急性型遗留的不同程度的病变痕迹。
    3.3 猪链球菌病与猪肺疫、败血型猪丹毒、流行性感冒的宰后鉴别诊断。
    3.3.1 猪肺疫宰后皮肤的出血斑点形状、淋巴结病理变化以及肺脏呈大叶性肺炎,切面呈大理石状肝变、水肿、气肿、出血等病变和脾脏不肿大等剖检病理特征,与败血型猪链球菌病明显不同,可以作出鉴别。
    3.3.2 急性猪丹毒皮肤旦弥漫性充血,淋巴结为浆液性出血性炎,胃肠粘膜急性卡他性炎,脾脏轻度肿胀,未见出血性梗死,肝脏浆膜上无绒毛状纤维素性蛋白附着物,均可以此作为鉴别的特征。慢性猪丹毒在心脏二尖瓣膜上有菜花状赘生物,而猪链球菌病则呈心肌变性的特征,可以鉴别诊断。
    3.3.3 猪流行性感冒的颈部和肺部纵膈淋巴结充血肿胀,肺组织膨胀不全,其周围组织呈气肿和苍白色,界限分明,以此鉴别诊断。
 
    4 肉品卫生评价与安全处理
    基于猪链球菌病是人畜共患重要传染病之一,所在对患病胴体、内脏及其副产品必须作出无害化完全处理。
    4.1 宰前症状典型的急性败血型病猪,不宜急宰,可作扑杀后化制工业用油处理为妥。
    4.2 宰后胴体、皮肤、脂肪、淋巴结以及内脏器官病变严重专利号,作化制工业油处理,不准食用。
    4.3 经宰后检验,胴体无明显退行性病变,剖检症状轻微者,内脏化制工业油,胴体可作高温无害化处理;营养良好的胴体可用盐腌加工90天的无害化处理,内脏及其副产品一律化制工业油处理。
    4.4 上述处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超过时间应全部作化制工业油处理。
    4.5 发生病疫的生猪装卸码头、验收饲养圈、隔离间、跑道及运输车辆等必须用0.5%过氧乙酸溶液进行彻底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4.6 凡接触病猪的有关饲养、屠宰、检疫人员的衣帽可用沸水消毒,可能接触到的体肤用3%来苏儿溶液消毒和清洗。套鞋、刀具检验钩可用3.5%苛性钠消毒和清洗。
 
    5 防治对策
    5.1 加强定点屠宰厂、肉类批发市场的检疫、检验。
    5.1.1 加强病死猪的检疫与兽医卫生管理,严禁冷宰。对外来肉品,在严格做好索证、验证、换证的同时加强对白条肉、红条肉的检验。
    5.1.2 密切注意途亡猪、仓亡猪的检疫与采样化验工作,做到正确诊断,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紧急防治措施。
    5.1.3 对活猪检疫,在做好动静态检疫的同时,必须对其有上述症状的可疑病猪剔除到隔离间,逐头测量体温,加强会诊,必要时采取粪便、尿液及鼻与眼结膜分泌物进行化验,作出诊断与处理。
    5.1.4 认真按程序做好屠猪的宰后各道检验工作,发现头部、胴体或内脏器官有上述可疑病变特征时进行细致的检查与采样化验,便于正确鉴定与处理。
    5.1.5 加大对非法屠宰点与非法白肉批发市场、交易点的打击取缔力度,对可疑肉品按照国家兽医食品卫生法规妥善处理。
    5.2 疫病流行时期的应急防治措施
    5.2.1 加强外省市生猪疫情信息调研与传递工作,对进入本市的外省市肉类产品严格把好道口关的同时,必须严格索证、验证、验物程序,重视无证和可疑肉品取缔的同时应做好采样化验工作,便于及时发现疫情,掌握疫情,采取有力防治措施,以取得实际效果。
    5.2.2 注重对生猪和白条肉产地的现场检疫检验与疫情调研,掌握第一手疫情资料,使本市检疫防疫处于主动状态。
    5.2.3 根据猪链球菌病的临床症状和宰后剖检特征,检疫检验人员应刻苦钻研卫检技术,认真做好感官检验与实验室检验紧密结合,做到正确鉴别与鉴定,然后在加强隔离观察治疗的同时强化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做到发现早,处理快、消毒严,损失小。
    5.3 一旦疫情发生,及时上报,严格控制疫情的传播,立即采取停止生猪收购、运输、屠宰、交易并隔离封锁等果断措施。
    5.3.1 病猪治疗可用青霉素、红霉素、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等抗生素药物与长效磺胺相结合,二者同时应用,临床效果极佳,对治愈病猪尚需继续治疗1-3天,以巩固疗效,防止可能复发。
    5.3.2 消毒药物可用广谱性消毒药液为好,如过氧乙酸0.5%、5%-10%漂白粉溶液、10%石灰乳、10%草木灰等皆可达到消毒效果。
    5.3.3 流行地区可用磺胺类药物预防性注射,可达到控制扩散的效果。
    5.3.4 严格做好病死猪及其副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预防扩大传染。
文章编辑:网站编辑     【查看评论()
进入论坛】【进入博客】【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详细... ]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 详细... ]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信息
声明:此文未经我网许可,不得转载!否则我网有权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我网发布此文,只为给您做信息参考,请您慎重对待此文所发表的观点给您带来的任何影响和后果,我网对因此文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全国鸡屠宰10强 更多
圣农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永达食业
山西粟海集团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双汇集团
春雪食品
河南大用集团
雨润集团
 全国鸭屠宰10强 更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塞飞亚股份
兖州市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至真集团
华英集团
 全国鹅屠宰10强 更多
阜新市美中鹅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天歌鹅业发展有限公司
 全国兔肉加工10强 更多
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全国畜禽屠宰机械5强 更多
吉林省艾斯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兴业肉类机械有限公司
 全国肉制品加工设备5强 更多
杭州艾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凯宏肉类机械有限公司
 全国肉食配料5强 更多
广东汇香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昆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菲利特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肉食包装5强 更多
银牌会员
河北省东光县王喇新型包装材料厂
保定太行肠衣有限公司
 其它 更多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
合作媒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商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卫生部   国家发改委   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审计署   美国动植物检疫局   联合国粮农组织   美国牛肉生产者联合会   美国肉鸡委员会   美国猪肉生产者委员会   美国家禽与禽蛋委员会   美国禽蛋委员会   世界家禽学会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CCTV乡约   中国供求网   新疆肉牛网   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   第一食品网   中国农业网站排行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网   畜牧网   中国食品网   中国食品产业网
中国食品工业网   中国食品质量报   中国食品药品网   齐鲁食品网   四川省猪肉出口商会   中国畜牧业协会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新疆畜牧科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合作媒体
专网 中国猪肉网   中国牛肉网   中国羊肉网   中国鸡肉网   中国鸭肉网   中国鹅肉网   中国鹌鹑肉网   中国鸵鸟肉网
中国鸽肉网   中国兔肉网   中国驴肉网   中国马肉网   中国鹿肉网   中国蛇肉网   中国骆驼肉网   其它
专网
各省网 北京肉业网   天津肉业网   河北肉业网   山西肉业网   内蒙肉业网   辽宁肉业网   吉林肉业网   上海肉业网   江苏肉业网   浙江肉业网   安徽肉业网   福建肉业网   黑龙江肉业网
江西肉业网   山东肉业网   河南肉业网   湖北肉业网   湖南肉业网   广东肉业网   广西肉业网   海南肉业网   重庆肉业网   四川肉业网   贵州肉业网   云南肉业网   西藏肉业网
陕西肉业网   甘肃肉业网   青海肉业网   宁夏肉业网   新疆肉业网   香港肉业网   澳门肉业网   台湾肉业网
各省网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咨询服务    |     网站建设    |     手机网建设    |     B2B服务    |     招聘专区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2001-2018 中国肉业网.中国    Copyright © 2001-2018 chinameat.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法律负责人:刘顺章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