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张家界游玩回来,很多人都会给亲朋好友带些当地特产,湘西腊肉就是其中的热门商品。可是你知道吗,你买的可能不是特产,而是“特别”产品。证据显示,有被检出猪瘟病毒的病死猪,被制成湘西特产腊肉销售,部分问题肉制品,甚至流入张家界机场超市。日前,因致使40吨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湖南衡阳市珠晖区某防疫站原站长周某被法院认定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但免予刑罚。(6月24日 澎湃新闻网)
张家界是旅游胜地,“湘西腊肉”又是当地热门特产,所以,很多游客从张家界旅游回来,都会带一些“湘西腊肉”。可是,我们怎能想到,2015年8月之前的张家界特产“湘西腊肉”中,一小部分是用病死猪做成的?
警方依据举报线索,破获了病死猪做“湘西腊肉”案,共有110人被抓。当地法院查明,因衡阳市珠晖区某防疫站原站长周某监管不到位,未严格遵照工作程序操作,导致40吨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法院判处周某食品监管渎职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犯罪较轻,免除刑事处罚。
40吨病死猪流入市场,被不法分子做出“湘西腊肉”,卖到景区甚至张家界机场超市,难道这不算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吗?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监管部门,卫生防疫站理应守护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然而,该防疫站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巡查、没核实病死猪去向、防疫档案随便填、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面监管不到位,防疫站第一负责人不该依法严肃处罚吗?
诚然,养殖户私自处理病死猪的情形无法控制。可是,如果防疫站工作认真负责,按流程操作,必定可以及时发现苗头,降低病死猪违法处置的概率。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防疫站站长和工作人员渎职,怂恿了养殖户和不法商贩的违法行为,造成了这起较为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
法院虽然判定站长周某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但又免予刑罚,量刑是否适当?这让不少人费解。更令人惊讶的是,珠晖区畜牧水产站还为周某出具证明,证明他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被评为先进个人,其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法院对周某从轻处罚,或许也与这则“证明”有关。可是,周某在工作上明显出现了失职渎职行为,居然还能评为先进个人,他的单位还能评为先进单位,这本身就有讽刺意味,怎么还能拿出来,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呢?
法院称,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犯罪较轻,对周某免予刑罚。其实,周某的自首情节也无多大的积极意义,警方是顺着猪肉贩子的线索,找周某的。十多年疏于监管,养殖户随意处置病死猪,作为防疫站的负责人,周某为何没认真履行职责呢?食品渎职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即便没有行私舞弊,没有受贿情节,也不能轻言“犯罪较轻”,否则,难以起到威慑效应。
40吨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有些甚至被做成张家界“特产”卖到超市,这是性质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猪肉贩子和肉类加工企业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防疫站站长非直接犯罪行为人,若在刑罚上从轻处罚,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法院对周某免于刑罚,恐难以服众。(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