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国肉类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肉类食品包括用于加工肉类食品的活畜、活禽及禽蛋原料;热鲜肉、冷冻肉、冷却肉等生鲜肉品及禽蛋;各类以肉禽蛋为主要原料加工的预制品、半成品和熟制品。肉类食品安全,根据国家标准(GB/T28001)给出的定义,是指肉类食品“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所谓“风险”可以理解为对人类“潜在的伤害”,包括使人中毒、致病、致残或致命。肉类食品安全信用,是指肉禽蛋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配送、批发和销售企业对肉类食品安全承诺兑现的状况。 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改善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育肉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肉类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全面提高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 1、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为指南,从我国肉类行业的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积极探索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模式和方法,为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和运行机制积累经验,促进肉类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2、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要切实贯彻国家《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要在试点领导小组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与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促进资源共享,共同做好试点的配套和衔接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和舆论环境。 ——坚持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在试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不同产品类别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具体的指导和经验。 ——坚持注重实效,分步实施。为了切实提高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水平,要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大后小、先点后面”的精神,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以较低的成本取得较高的成效。 二、工作任务和主要目标 从2004年4月起至2006年4月,通过两年时间的试点,探索建立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信用活动与运行机制,为全面推进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肉类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培育基础。 1、制定并试行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范。形成一套符合行业实际、比较先进、可操作的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使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有章可循。 2、初步建立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并开始试运行。要争取建立便利的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公正的信用评价系统、有效的信用披露和奖惩系统,为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准备适宜的组织技术基础。通过试点,明确相关信用服务的内容与程序。 3、持续开展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试点工作的组织动员、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切实提高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使更多的企业规范信用管理,更多的协会加强信用自律,更多的政府部门改善信用监管,为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较好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按照试点工作启动阶段的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于2004年4月成立以中国肉类协会为依托、有相关部门事业机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法律专家参加的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肉类行业的有关试点工作。(具体名单另行议定)根据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的需要,肉类行业试点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工作机构: 1、制度规范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肉类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为试点工作提供管理规范。 2、系统建设部:主要负责建设肉类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为信息查询、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奖惩提供网络和技术支持。 3、宣传培训部:主要负责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舆论宣传和业务培训,为试点工作创造好的社会环境并提供人力支持。 四、试点企业和区域分布根据试点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从肉类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业种与生产经营规模,先选择59家基础较好、条件比较成熟的大型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1)从区域分布的情况看: 华北地区15 家。其中,北京8家;天津1家;河北3家;山西1家;内蒙古2家。 东北地区7家。其中,沈阳1家;大连3家;吉林2家。 华东地区19家。其中,山东11家;江苏4家;上海1家;福建1家;浙江1家;江西1家。 中南地区14家。其中,河南6家;湖北2家;湖南1家;广东5家。 西南地区2家。都在四川省。 西北地区2家。都在陕西省。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 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2004年4月—6月) 1、4月15日前确定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并发布正式文件,同时确定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牵头单位为中国肉类协会,批准有关实施方案,签定相关协议。 2、4月30日前中国肉类协会通过调研、动员和组织协调,发文公布所选定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各实施单位,签定相关协议,并建立试点工作组织体系,落实试点工作启动经费。 3、6月30日前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培训,根据全国动员会议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行专项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实施(2004年7月—2005年11月) 1、自2004年7月至9月组织各参加单位开始起草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范。争取10月30日前通过审定批准实施。同时,筹建有关技术服务系统。 2、2004年11月至2005年11月组织各参加单位实施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各项有关制度规范。开始试运行有关技术服务系统。 3、2004年10月至12月,会同有关部门对肉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2005年6月以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的指导、督查下,研究解决试点企业存在的问题。 5、2005年组织试点企业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试点工作交流会议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会议(高层论坛)。 6、在整个实施阶段,编印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简报。及时介绍各试点企业的情况,交流各地试点工作进程和经验。 第三阶段:总结(2005年11月—2006年4月) 1、2006年3月底前中国肉类协会将总结报告上报试点领导小组。 2、2006年4月底前,组织试点企业参加国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召开的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为进一步推广奠定基础。 肉类行业各试点企业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 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2 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纲要 附件3 肉类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目录索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