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重点检查销售者“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及查验制度落实情况;严查进货查验记录,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等生猪产品。督促生猪产品经营者和单位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对部分法制观念淡薄不按要求使用动物检疫合格证的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专门印制了500多份有关猪肉经营环节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单免费发放。
截至目前,共检查生猪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生鲜超市、餐饮服务单位35家,个体猪肉经营户122人次,排除食品安全隐患3处,检查中发现1起私宰生猪且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上市经营的违法行为,立即移交给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处罚并对私宰猪肉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