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13.010, -0.13, -0.99%) 公告编号:2018-06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8.310, 0.01, 0.12%)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共计募集资金29,256.6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056.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3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023.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6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8.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投资收益扣除相关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3.530, 0.03, 0.86%)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于2017年3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浔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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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经2017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半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是2018年7月24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已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