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8〕36号)称,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201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肉制品抽检依据《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 镉等重金属,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食品添加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