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贸市场猪肉上市后的监管工作,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肉”,市食药监局部署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节日期间农贸市场猪肉上市后续监管工作,严打销售不合格猪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执法检查将进一步规范猪肉经营行为,对猪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猪肉,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禁猪肉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加大市场巡查频率和巡查力度,强化动态监管,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同时,督促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索票验证工作,所购猪肉必须持有“两证两章”,并能进行溯源。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指定专人每天对各猪肉经营档口进行检查,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猪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等,对未加盖肉品检验章和附有“两证”的猪肉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