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至7月中旬,抚顺市监督所派出二个工作组对全市生猪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以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明查暗访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明查暗访组抽查了辖区内20个屠宰场及10个养殖场(户)。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大部分屠宰场能够按照要求做好生猪进场检疫把关工作,存栏生猪大部分都附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耳标,检疫员基本都能按时到岗,按照屠宰规程实施严格检疫,并按照要求做好进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管理记录。二是大部分养殖场(户)都能按要求做好防疫、消毒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并按照所签订的《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要求坚决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个别地方养殖户主要利用自家果园对病死猪采用深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仍有部分屠场在进猪时没有检疫员现场把关。二是检疫人力严重不足。三是屠宰场未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部分屠宰场并没有工作人员在生猪进场时按照要求查验生猪产地检疫证明。四是养殖场(户)对养殖档案记录不够重视,除个别大型养殖场外,大部分养殖场(户)养殖档案记录不完善,没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记录。部分养殖户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缺乏责任意识,对病死猪的危害认识不够,存在部分养殖场(户)随意丢弃病死猪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所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县区采取切实措施整改:一是要认真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认真抓好动物检疫工作;严格把好屠宰场生猪进场检疫关,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证物不符、未佩戴二维码耳标或临床健康检查不合格的问题生猪进场。二是切实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要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要求处理病死畜禽,并做好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当地动监部门密切与屠宰场负责人协商,尽快拟定待宰生猪进场时间段,安排相关人员在场查证验物,严格把好生猪进场关,杜绝未经检疫生猪进入屠宰场。
(梦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