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罗勇) 为了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等动物重大疫病,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安全,近日,重庆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发布了关于预防控制动物重大疫病的通告,要求辖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和兽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 畜禽免疫密度达100% 按照通知要求,种畜禽场的业主,在投产使用前必须向所在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所有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猪、牛、羊等偶蹄动物,口蹄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猪瘟实行仔猪阉割首免,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所有单位和个人饲养的鸡,新城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种禽场、存栏200只以上的规模养禽场、高危地区饲养的禽及所有单位和个人饲养的水禽和鸽子,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 对经免疫口蹄疫、猪瘟的动物,由动物防疫机构的防疫员给业主填发一张免疫证明并给动物佩戴免疫耳标;种禽场、规模养禽场及其他饲养者饲养的禽,经免疫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后,由动物防疫机构的防疫员给业主填发一张免疫证明。 免疫用疫苗逐级供应 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兽药经营活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等强制免疫用疫苗,由各级动物防疫机构逐级组织供应。未经许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组织、供应以及以技物结合、买卖幼畜雏禽配送药物等方式提供预防动物疫病用生物制品。 万州疫病防控情况良好 万州区农业局动物检疫站负责人3月30日称,对于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他们一直抓得非常紧。从目前来看,万州片区内这方面的情况可说是良好,令人放心。下一步他们将继续深化这一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