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森华实业有限公司猪副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福建森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计划投资4.7亿元,兴建年屠宰加工200万头生猪冷鲜肉和熟食品加工项目,达产后年产值可达30亿元。一期工程投资2.4亿元,年单班屠宰加工100万头生猪冷鲜肉,已于2007年11月20日投产。
为了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给广大猪副产品客户提供广阔的市场和充分的商机,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部分猪副产品公开招标,诚邀有实力的客户积极参与,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时间:
2010年9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业务综合管理部报到,并于上午10:30举行会议;
二、招标地点:
福建森华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综合管理部(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688号,森宝大楼三楼办公室;
三、标的物、定金、保证金:
招标产品单价、保证金如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元/头(暗标底价) |
产品标准 |
定金(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大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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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大肠头、肛圈肉、鸡冠油、杂油、网油 |
80 |
80 |
2 |
小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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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70~80CM)小肠头 |
四、招标规则:
招标采用暗标(统标),招标方设暗标底价,与竞标方同时报价、同时开标,报价以0.2元为最小单位,竞标方标价低于招标方的暗标底价为弃权,竞标方标价高于招标方的暗标底价、价高者为中标的原则;此次竞标如最高报价超出招标方暗标底价且相同时,由相同竞标客户重新竞标(暗标),并以第一次竞标的最高价为底价。
五、招标要求: 1、必须是肠衣加工厂并以公司名义参加招标,除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公司出具的招标委托书(单位签字盖章有效)。
2、客户的竞标定金必须于2010年9月14日15:00前全额汇到公司指定的帐号,逾期到帐或定金不足者不得参与竞标。招标定金汇出后,及时将回单(注明“招标定金”)传到0597-2318018处,便于及时核查汇款是否到帐,定金收据上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与竞标者的名称保持一致。若未能中标,定金6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后在合作期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招标纪律 1、参加竞标的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由参与竞标的公司出具竞标委托书原件(单位签字盖章有效)各一份; 2、每家竞标客户只允许一人参加,杜绝其它人员进入会场。 3、竞标客户在招标过程中禁止通电话,严禁代人报价,如违反,将没收竞标定金。 五、招标产品所需加工人员及包装费用全部由客户承担,招标方核定储藏库位,超出范围计费,同时要求严格遵守福建森华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 六、中标者根据福建森华实业有限公司安排于2010年9月15日签订《猪副产品承包销售合同书》。协议期限:2010年9月24日至2011年9月23日,其中前三个月价格不变,三个月后价格随行就市议定后三个月的价格,若双方在后三个月议价时不能达成共识,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允许中标方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调整中标客户,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七、悔标:
①客户中标后不同意接收;②未按规定时间接收;③参与投标的证件和签定协议时证件不相符,以上三种情况,没收竞标定金,取消接收资格。
八、产品回购约定:
因招标方为维护当地市场批销售需求,要求中标方以合理的单价向招标方出售中标产品,具体约定量及价格在召标会前通报。 九、报名时间从公告日起至2010年9月12日止,垂询热线0597-2368508 传真:0597-2318018
联系人:曹长叶 13859589162
十、本招标方案解释权福建森华实业有限公司。 附:竞标定金汇款帐户
名称:福建森华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龙岩分行龙津支行
账号:700101040009598
福建森华实业有限公司
业务综合管理部
2010年9月7日 |